2008年4月7日星期一

大甲佈道屬靈原則

格拉森-大甲 佈道的屬靈原則 (馬可福音5:1-20):

一、去!為什麼他們去到格拉森人的地方?(可5:1)因為連風和海都聽從了祂(可4:41)

二、明知世上有鬼怪,坦然無懼朝前邁(可5:2),因有恩主為榜樣,吾等跟隨皆因愛。

三、世間污鬼皆鎖鏈,摧殘傷害在山間,只因未見主耶穌,萬靈下拜豈不見。(可5:4-6)

四、無論人落何光景,均有恩手來帶領,即使陳落污穢中,回轉便有新身心。(可5:7)

五、效法基督有權柄,救拔罪人離舊景。(可5:8)

六、不必懼怕鬼怪多,也不介意它叫群,只因有主權柄在,落入豬群吃豬食。(可5:9-13)

七、面對挑戰與壓力,移風異俗不放棄,為救一人捨兩千,價值觀中無憾遺。(可5:14-15)

八、無論世人說什麼,福音總是傳開了,即使被人趕出境,福音種子留下了。(可5:16, 17)

九、縱使人情難推卻,生命焦點要正確,留下見證在彼地,不隨彼人追日月。(可5:18,19)

十、低加波利有其人,傳揚耶穌見證神,引發眾人好奇心,歸向真神生命真。(可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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