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25:19~34,
2/25/2007; CCC, Rev. Paul Wang
引言
感謝主!上週我們一同思想了信心之父亞伯拉罕所結的果子:面對神的考試、遵行神的命令、看見神的預備、得著神的賜福。今天我們要從他的兒子《以撒的家庭》來看三個問題:上一代的遺產、這一代的後果、及下一代的苦果。我們先來看第一點:
上一代的遺產
生命傳承的其中一個標誌就是遺產的形式與內容。以撒從父親那兒領受了什麼遺產呢?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創25:5)。什麼是亞伯拉罕「一切所有的」呢?是所有的錢財嗎?似乎不是!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創25:6)。顯然亞伯拉罕將財物也分給了其他「庶出的眾子」: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創25:2)。加上以撒、以實瑪利(代上1:28),亞伯拉罕共有八個兒子,而這八個兒子都從亞伯拉罕那兒得到了財物。但為什麼聖經在財物之後,還特別強調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創25:5)呢?他給了以撒什麼呢?顯然這裡所說的「一切所有」並非指錢財物質方面的東西,若是屬靈的財富,那麼,當然是從神而來!創25:19,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所以,首先,神賜給以撒的第一份遺產,是讓以撒有屬靈的後代。為什麼說以撒生的後代是屬靈的後代呢?聖經說,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羅9:7)。如果你要問為什麼,我除了告訴你我不知道,只能告訴你,這是一份恩典!以撒一生平平淡淡,毫無可誇之處!但卻蒙了神說: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羅9:7)。難道我們不也正是唯獨因為信了耶穌基督,而成為神的兒女,也就是以撒的屬靈的後代嗎?所以神給以撒的第一份遺產就是一份白白得來的恩典!
其次,神讓以撒同樣經歷信心的操練,甚至同樣也是透過妻子不生育,帶領他來到神的面前求!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創25:21)。求了多久?整整二十年!何以得知呢?我們看創25:20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26利百加生下兩個兒子的時候,以撒年正六十歲。神是用二十年的時間來讓以撒在信心中經歷及得到神賜給他的應許。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加4:28)。有一天我們回到天家,如果有人問道:你憑什麼也來作神的兒女?你怎麼回答?我們可要記住了:我們是因著神的應許作神的兒女!親愛的弟兄姊妹,你信嗎?如果你的回答是肯定的,那麼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6:47的話就將成為對你的應許:「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景杰姊妹上週浸禮過後,覺得好像渾身都輕鬆了!有一位李媽媽說,景杰是因著丈夫的信,得了神的恩!我今天再加上一句:「景杰是透過她的信進入到神應許給她的永生當中來!」
第三份遺產是順服。以撒的順服在人類歷史上至少是空前的,直到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才敢說是絕後的。我們通常看這段經文,大多是將焦點放在亞伯拉罕的信心上,卻很少留意到以撒的順服上。聖經所給我們的關於以撒的資料也非常少,我們並不知道他的年齡,也不知道他的身高、力氣等。但能揹得動獻祭用的木柴,按照常理推算以撒至少有十幾歲了。如果他有任何不願意順服的地方,都是有能力反抗的。至少他可以大聲哭叫呀!他沒有!他只是默不作聲地順服爸爸!
恩典、信心、順服是以撒從亞伯拉罕那裡所領受的遺產。按理說,以撒及以撒的後代應該從恩點中得感恩;從信心中得依靠;從順服中得厚報。但遺憾的是,我們卻看到以撒這一代似乎更多的是從亞伯拉罕那兒得到想像不到的後果。我們來看第二點:
這一代的後果
創25:20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幾件事情:第一、以撒結婚了;第二、當年以撒四十歲;第三、同年亞伯拉罕是140歲;第四、以撒娶的是拉班的妹妹。
我們知道,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創25:7)。就是說,亞伯拉罕從140歲到160歲,苦苦等了20年,才等到他的孫子出生。在這二十年裏我們沒有看見亞伯拉罕或撒拉有任何的禱告或參與。反倒是當年亞伯拉罕所做的事情,今天以撒同樣在做,就是: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創25:21)。本來懷孕是件好事,但卻使利百加生不如死!為什麼呢?創25:22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就說:"若是這樣,我為甚麼活著呢?利百加當然百思不得其解,怎麼孩子還沒有出生就迫不及待地在母腹中開戰了呢?22她就去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就告訴她說:23「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可能利百加怎麼也想不到,她腹中的兩國是從何而來?但是如果她熟識她公公當年的輝煌戰績,就不難聯想到今天的後果是從何而來。我們看創14:14,亞伯蘭聽見他侄兒(註:原文作"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往常,我們讀這段經文時,總是好像有一種引以為傲的感覺:看:我們的信心之父是何等地利害!單單是帶領家丁318人,就打敗四個國家的軍隊與國王!真了不起!但是我們細讀經文,留意其中的字裡行間,是滿了血氣的動作:亞伯蘭一聽見,就去了!有沒有禱告?有沒有像以往那樣,築起一座壇來,向耶和華獻燔祭,求問神的旨意。沒有!顯然亞伯拉罕是憑藉血氣行事!當大衛王憑血氣殺了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時,拿單先知來宣告他因血氣所為而帶來的後果:「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撒下12:10)」。同樣,當年亞伯拉罕在血氣中打敗四王所種下的種子,如今卻成了兒媳腹中的兩國相爭,而且是終生不合。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創25:27)。一個繼承了爭戰,一個繼承了詭詐。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可能也跟利百加一樣,不知道我們今天的許多後果是從何而來。有些果子是重中之重,是我們所承受不起的!有些甚至是苦果連連,我們看第三點:
下一代的苦果
人說四世同堂是福,我們來看亞伯拉罕的四代人的屬靈光景:亞伯拉罕偏愛以撒,以撒偏愛以掃,雅各偏愛約瑟、便雅憫。以撒與以實瑪利關係中斷;以掃與雅各也同樣是關係中斷;約瑟與其十個哥哥幾乎沒有來往。
以撒的兩個孩子以掃及雅各,成長在父母偏心的環境中,生活在虛幻的假愛中。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創25:28)。以掃及雅各都沒有機會認識真愛,就是上帝的愛!他們可能誤將父母的偏心當作真愛,殊不知父母的偏愛,可能會使兒女誤入歧途而不知。
亞伯拉罕兩次拋妻保命,以撒則照葫蘆畫瓢──有樣學樣!爺爺、爸爸都說謊欺瞞,結果是十個孫子則變本加厲,從說謊發展到兇殺屠城!以撒、利百加的偏愛,使以掃、雅各不認識真愛,以至迷失!兩人拿神所賜的長子名份來作交易,甚至還不如紅豆湯一碗!我們讀一讀這幾節經文感受一下神在其中所受到的傷害:「創25:30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註:就是"紅"的意思)。31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32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甚麼益處呢?"33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34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試想一想,假如今天你家裏兩個孩子,拿你們家的姓氏來作賭注,結果輸了。回來對你說:「對不起,我從今不再姓王,姓張。」我問:為什麼?答曰:因為我為了吃我同學家裏的一杯冰淇淋,他讓我改姓,我想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就答應了。請問我們作家長的有什麼感受?我們看下圖:
結語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是否想過要留給你的兒女怎樣的屬靈遺產呢?你希望你的兒女日後得到是你今天帶給他們的後果,甚至是苦果呢?還是選擇可以從今天起,回轉、並靠主得勝!
我們一同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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