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 11/11/2007, Rev. Paul Wang
引言
今天我講道的題目是《憐憫的奧秘》。你知道什麼是憐憫的意思嗎?你看得見憐憫嗎?其實憐憫就和愛、孝、體恤等一樣,是看不見的。就好像我們看不見電磁波一樣,但卻可以透過電視的影像來確定電磁波的存在與價值。父親等待浪子回頭;耶穌看見眾人如同無人牧養的羊,於是就喂飽他們;我們由此看見了憐憫的果效。
“憐憫”(compassion)源自拉丁文,是“共同”(com),與“痛苦”(pati)合成;換言之,憐憫基本上是指一種願意與之一同受苦的生命。既然是一種生命,就有可能用言語、行動、感覺等不同方式來表達。耶穌基督就是用十字架的方式,向世人表達了神最大的憐憫。今天,我會從律法的標準與實踐來看憐憫的奧秘,正是向審判誇勝。分三方面來講,我們先來看第一點:
律法的美善
用律法來表達憐憫可能會使我們感到不可思議。因為律法似乎是為審判所立,與憐憫好像是剛好背道而馳的。耶穌基督在世的時候,有一位律法師曾經來刁難祂,問祂那一條律法是最大的。如果是你,會怎麼回答?我曾經想過,人命關天,所以,「不可殺人」乃律法之最也!但想不到耶穌基督沒有說殺人,反倒說要愛神及愛人如己!我想如果耶穌基督不來,我們就不會知道原來在律法的裏面有神美善的心意。
雅各所面對的會眾是一群以擁有神的律法為驕傲的猶太人,他們常常是以此來輕視外邦人。雅各教導的重點是要將保存律法與真正擁有律法分開。他要告訴會眾的是,律法的本質是全部都要遵守。所以他說:「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纔是好的.(雅2:8)」雅各這裏所說的經,是什麼經?所愛的人有是什麼人?我們看利19:34,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這是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按神的吩咐向祂的子民宣告的律法。
請留意,當年摩西所面對的以色列人與雅各所面對的猶太人,有極大的相似之處。他們都是正在面對與自己背景不一樣的人。背景不一樣的人為什麼會在一起呢?都是因為神的愛!摩西時代的外邦人是因為以色列人的見證願意相信耶和華,而與神的子民一同生活的。
雅各時代的外邦人也是因為新約的使徒與猶太人基督徒向外邦人傳福音,有人信了耶穌,而使得他們走到一起來了。律法其實就是神因為我們在一起而為我們設立的「規矩」。雅各解釋律法的原則是根據他哥哥耶穌的原則,因為他應該聽過耶穌講道,提到過整本聖經的總綱就是愛神及愛人如己(可12:33)。
我們呢?難道不也同樣是因為耶穌基督的愛,使我們在一起彼此相愛的嗎?如果今天有人問,我們教會律法的總綱是什麼?你會怎樣回答呢?我想今天聽過這堂道的人都會知道,那就是愛神及愛人如己(可12:33)。但我想我們不能單單是知道律法的美善,乃是還要往前走多一步,就是還要知道這美善的要求。我們看第二點:
完美的要求
因為律法的本身是完美的,它反映神完美的屬性。所以神要求守律法的人也必須要守全了律法。但是雅各在現實中的人並不是這樣,他們一方面因為保存了神的律法,顯明他們是神的選民;但另一方面卻又按外貌待人而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雅2:9) 。好像按外貌待人沒什麼了不起嘛!而且這樣的事情誰也誇不了口!所謂法不壓眾嘛!但對不起,完美的標準不是連法也壓不了的「眾」,乃是神「至尊的律法」。「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
這就是說,如果我們有一天不小心,犯了的按外貌待人罪,牧師就走過來說,按照聖經的原則,你只在一條上跌倒、就是犯了眾條。所以,在神的眼裏,你已經犯了「燒殺掠搶、姦淫擄掠、偷坑拐騙」等十惡不赦的罪。你不信嗎?請看: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2:11)。這姦淫罪可以與殺人罪等同。那別的罪是否也可與此等同呢?當然不是!若真是這樣,就是黑白不分了。
請留意;第一、律法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好像是神不可虧缺的榮耀一樣。就如一個完美的瓷器,無論你在那兒用刀划一道口子,它都已經被虧缺了。第二、所有律法的內核就是愛。所以,雖然按外貌待人罪不是十誡裏的誡命,但它違背了律法的總綱,就是愛,所以,被律法定為犯法的(雅2:9) 。
親愛的弟兄姊妹,現在明白了:重點並不是我們犯了什麼樣的罪,乃是我們違背了神在律法背後愛的心意。而最可悲的是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著遵守律法而達到神完美的要求。那怎麼辦呢?在雅各的觀念裏,只有憐憫是可以向審判誇勝的。我們看第三點:
憐憫的誇勝
為什麼唯有憐憫才能向審判誇勝呢?因為若是沒有憐憫,除非我們自己是完美的。否則,按照犯一條即犯眾條的原理,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脫離審判。一個人若活得真實,就不會一天到晚抓住律法來審判別人、榮耀自己。這就是當時雅各所面對的情形。所以他繼續說:「(雅2:12)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結果發現,當然是沒有希望了。雅各的講章寫到這裡,知道是給希望的時候了!於是他說:「(雅2:13)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大家還記得耶穌在馬太福音18章講的那個比喻嗎?主人赦免了僕人一千萬兩銀子的債,而這位僕人卻不肯放過他同伴欠他十兩銀子的債,從而惹動主人的憤怒。
親愛的弟兄姊妹,如果我們不肯原諒人,就無形中與這個僕人相仿。
試問我們那個人不是欠了神千萬兩銀子債的人?其實又何止千萬?因為耶穌基督的贖價是無價的!
知道嗎?因為憐憫是對準愛,而律法是對準審判,所以,當我們的生命中憐憫時,就滿足了律法的內核標準,那就是愛。無論我們做了什麼,即使是做了一百件好事,但只有一件事是沒有憐憫的事,就和一個人做了一百件沒有憐憫的事是一樣的!神知道我們的心。祂最看重的是我們的心是否有憐憫二字。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有嗎?我建議是寧可沒有錢,也要有憐憫!
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18章裏的比喻似乎是從一個審判的角度來看憐憫:就是說,若是我們對人沒有憐憫,也別想從上帝那兒得憐憫!
但雅各則是從正面的角度來告訴我們:若我們以憐憫為我們生命的樣式,當有一天審判臨到我們的時候,我們會忽然間恍然大悟:噢!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什麼意思呢?就是當你憐憫弟兄姊妹時,就好比是借錢給上帝。以致當原本的審判臨到你時,你從懷中拿出借條,說,主啊,我這兒有一張借條,上面寫著兩個大字:「憐憫」!於是,神就對你說,好,孩子,你的罪得赦免了!
這就是憐憫向審判誇勝的奧秘!你願意得到嗎?
結語
我們靠著行律法是毫無盼望的。因為罪的緣故,我們並無能力守全律法。雖然我們在律法面前失敗了,我們在至尊的律法面前無能為力,達不到神完美的要求。但是感謝主,神將憐憫賜給我們,好叫我們照著憐憫去行。以至有一天當神的審判來到時,我們可以靠著憐憫誇勝!這樣的憐憫你有嗎?你要嗎?知道在哪兒得到這憐憫嗎?仰望十架吧!當你聽見主在十字架為我們代求的聲音,就知道什麼是憐憫了!阿們?!
我們一同禱告……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